各有关单位:
2025年12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5〕316号,以下简称《通知》)。2026年5月,我省车用氢源供应企业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氢气提纯企业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相继开始停车检修,第二批示范应用项目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氢气加注受到直接影响。为保证示范应用项目运营效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将《通知》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车辆核算里程的验收截止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他事项仍按《通知》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奖励方案
附件2.示范应用项目申请书
附件3.示范应用项目验收申请书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6536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