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促进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根据区政府《关于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吴政发〔2021〕15号)、《关于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吴政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培育壮大软件产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鼓励企业绿色改造升级等方面。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在吴中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施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创新载体等,并在吴中区税务部门、统计部门登记,依法纳税、规范纳统,财务制度规范健全,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主体按《2026年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合并简称《申报指南》)要求,通过苏商通系统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向各开发区及太湖新城产发局、各镇经发办递交纸质申请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各类项目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市域一体化网站下载。《申报指南》中标注免申即享的项目,企业若满足条件,无需申报即可按照统一发放流程获得相应奖励资金。
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汇总报送至区工信局相关职能科室,企业单独报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申报数量。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实施内容相同)不得变换类别重复申报,同一年度内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四)申报时间。申报主体线上申报及书面申报开始时间为9月30日、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网上初审、书面汇总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要积极向本区域企业宣贯相关政策,确保区域内企业的知情权和知情覆盖面,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项目。
(二)严格规范把关。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要科学公开公正的组织本区域项目申报,并按照职责进行申报材料初审,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承诺书》(附件4)。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四、联系方式
附件
1.2026年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汇总表(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填写)
3.2026年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汇总表(各开发区、太湖新城产发局及各镇经发办填写)
4.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全过程承诺书
5.2026年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6.2026年加快吴中区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发展暨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