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6〕128号),现将2026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823,890元转下达你局(具体科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请你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140号)等规定,切实加强中央补助资金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要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ofd
广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