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省内重大演艺、赛事活动引流促消费,拟开展2026年“活力自贸港魅力海南岛”文旅消费券活动。现面向市场补充征集金融支付平台作为消费券发放承接主体,并公开征集活动平台及参与商户。前期已参与活动的平台继续保持合作,重点增补航空、在线旅游、电商、交通票务、文旅运营等活动平台及优质商户资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券预算

“活力自贸港魅力海南岛”文旅消费券3000万元。

二、征集对象

(一)金融支付平台

具备消费券发放、数据监控等全流程服务能力,能整合多方资源的合法合规金融支付类平台,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消费券活动。

(二)活动合作平台

1.航空公司:运营国内入琼航线,具备活动产品组织、实名信息核验、订单管理、退款处理及数据报送能力。

2.在线旅游及电商平台:经营国内入琼航线、本地酒店产品预订业务,具备活动专区运营、消费券核销、订单退款、实名信息核验、数据同步和商户组织能力。

3.交通票务平台:提供入琼港航/轮渡散客船票、随船小车票或入琼火车票预订服务,并具备实名信息核验、消费券核销和退款处理能力。

(三)消费券核销商户

海南省内依法注册经营、具备住宿经营资质的酒店。参与酒店须通过指定报名渠道纳入活动,提供符合活动要求的酒店产品及权益,并支持政府消费券与商户配套优惠叠加使用。

(四)旅游消费权益商户

海南省内覆盖“食住行游购娱”等场景的优质商户,包括特色餐饮、旅游特色商店、海南文创及特产、租车、海洋旅游、低空旅游、免税等市场主体。此类商户以自主投入优惠权益的方式参与旅游消费权益包,不直接核销政府消费券。经审核通过的商户权益将接入权益平台,用于文旅消费券联动推送、权益展示和相关宣传推广。

三、合作及接入要求

(一)金融支付平台资质要求及服务内容

1.基本资质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具备独立的技术开发、系统联调能力,能与海南省“酷游海南”旅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互通,需开放支持与“酷游海南”平台对接实现消费券的“看查领用”。

(3)具备完善的资金风控、用户信息核验能力,能通过身份证号、手机号、设备号等进行唯一性校验,防范刷单、薅羊毛、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4)拥有客服体系,能及时处理消费券领取、使用等相关咨询与投诉。

(5)具备数据分析能力,能按要求提供核销监测数据,并定期提供活动数据分析报告。

(6)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配合政府联动参与商户、特邀企业,做好权益资源整合与活动落地执行。

2.服务要求

(1)作为消费券发放分入口,与“酷游海南”旅文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双端协同,同步实现消费券领取、查询、使用等操作。

(2)以“入岛交通”为主线,实现对“入琼”游客发放消费券活动权益功能,负责消费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资格券发放、做好资金结算等,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3)配合省旅文厅完成活动数据统计、专项审计资料提供,活动结束后提交全流程运营报告。

(4)整合提供配套优惠权益和宣传资源参与活动,配合联动客源地开展精准引流,明确本次配套权益资源的数量和价值。

(二)活动合作平台、参与商户资质要求及服务内容

1.基本资质要求

(1)依法合规经营,具备相应行业经营资质或合法授权,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消费者投诉记录。

(2)自愿遵守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及平台管理规则,接受政府部门和金融支付平台的监督管理,配合数据统计、对账核查、审计和资料留存。

(3)具有完善的消费者服务和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处理领券、用券、订单变更、退票退款等咨询和投诉。

2.场景接入要求

(1)按照“成熟一家、验收一家、上线一家”的原则,联合发券平台完成系统改造、联调测试和上线核验。最终参与平台以活动页面公布为准。

(2)为保障活动效果,做好跨场景协同,提升用户消费体验,原则上各参与平台经营的交通、酒店场景应纳尽纳参与本次活动。

3.资金管理及风险防控要求

(1)各活动合作平台须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和活动规则,规范做好消费券核销、结算、退款、对账和台账管理,确保资金流向清晰、数据真实完整、全过程可追溯。

(2)交通场景原则上严格落实实名认证和领券人、支付人、出行人信息一致性核验,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维度的唯一性校验和异常交易监测,防范刷券、套现、倒卖及虚假交易。

(3)交通场景发生订单撤销、全额退款或部分退款时,平台应准确识别并按规则处置用户实付资金和财政补贴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不得以退票手续费等名义由财政资金承担应由用户承担的费用。

(4)活动结束后,平台须配合提供专项审计所需的资金台账、交易明细、退款记录、异常交易处置记录及其他资料,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4.产品、价格及权益要求

(1)各平台和商户应确保活动产品及优惠真实、透明、有效,不得因参与消费券活动变相涨价、虚构优惠或者降低服务质量。

(2)航空公司、在线旅游及电商平台可结合入琼航线打造“机票+”票旅产品,提供机票折扣、里程、积分或其他配套权益,并明确权益内容、数量、价值和使用规则。

(3)参与酒店须配套提供折扣、立减或增值服务等优惠,支持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并承诺活动期间同类产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去年同期价格和同期主要平台公开价格。

(4)旅游消费权益商户提供的优惠内容须真实有效,可根据实际使用方式采用领取类、展示类、跳转/预约类等数字化方式接入权益平台。商户应明确权益内容及价值、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可用数量、领取或预约方式、核销方式及使用规则,并配合完成信息核实、配置测试和上线检查。

5.宣传及服务保障要求

各合作平台及参与商户应统一使用“活力自贸港魅力海南岛”活动名称和宣传口号,结合平台首页、订票页面、支付页面、活动专区及自有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安排专人做好活动期间客服、投诉、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本次征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7:00,以正式发布信息为准。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二)存量合作平台报送要求

前期已参与活动且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合作平台、商户,无需重复提交全套申报材料,仅须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1)。

(三)新增金融支付平台、活动合作平台申报材料

新增意向平台须提交平台简介、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信用情况证明、活动接入及实施方案、技术对接方案、资金管理及退款方案、风险防控措施、客服和舆情处置方案、以往同类活动案例、资源整合能力说明、配套权益及宣传资源投入方案、服务报价(如有),以及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新增消费券活动商户申报材料

新增酒店须通过指定报名渠道或邮件提交营业执照、住宿经营资质证明、信用状况说明、活动产品及价格承诺、配套优惠方案(具体以附件2为准),以及核销、退款和数据对接能力说明。

(五)新增旅游消费权益商户申报材料

新增权益商户原则上通过线上问卷填报。报送内容包括:商户法定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际经营门店名称及地址、所在市县、经营场景、商户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以及权益承接类型、权益名称、权益内容及价值、适用门店或范围、有效期限和不可用日期、可用数量或库存、每人限领、领取/展示/预约方式、核销方式、使用规则、预约链接或电话、核销联系人等权益信息。具体以附件2为准。

(六)材料递交

新增旅游消费权益商户可扫描附件2所附二维码在线填报,由实际发放消费券的金融支付平台及受托服务商进行信息核实、回访和后续配置对接。其他申报主体的纸质材料递交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苑路63号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国内处邮箱:slwtgnc202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海南文旅消费券+申报主体类型+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苑路63号212室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6608928972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活力自贸港魅力海南岛”文旅消费券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及活动页面公布的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