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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

发布时间:2026.09.22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6/art_08276a4690064b52964d4f94eb3b416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注册时间2025年8月31日前),或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名单见附件2)。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需联合至少一家从事高端科研仪器相关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推广应用的企业共同申报。 2. 项目承担单位需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规范运行管理及良好诚信记录,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或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3.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60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无失信记录。 4.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 5. 项目需整体申报并覆盖指南方向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数额,但要求项目预算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编制。

申报材料

1. 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2. 诚信承诺书(由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签署)。 3. 外籍或港澳台人员聘用材料(全职/非全职受聘证明)。 4. 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融资负债说明、信用报告等)。 5. 科学数据管理计划及汇交承诺书。 6. 项目申报书(含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考核指标等)。 7. 其他符合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电子扫描件)。

政策原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https://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6/art_08276a4690064b52964d4f94eb3b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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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合肥国家实验室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申报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我厅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项目中心)、87054105(重大处)、87054693(规划处)

附件: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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