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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级创业孵化载体复评结果及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26.09.21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文链接: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95838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创业扶持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https://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4958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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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人社函〔2021〕50号)、《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复评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19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6〕20号)有关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第三方执行机构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复评。对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达到优秀等次的,按每个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经自主申报、市级初评、形式审查、书面评审、实地评估等程序,评选出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等19家基地为优秀等次,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等36家基地为合格等次。现将复评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附件2),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复评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来信以当地邮戳日期为有效受理时间。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20-83137829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

  附件:

  1.2026年广东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复评结果.docx

  2.2026年粤港澳大湾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复评结果.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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