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613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的企业应为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
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认定为偷税情形,未发现存在影响申报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五)坚持企业自主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根据《办法》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
(二)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后可在此查看复核记录(详细操作见附件4)。
(三)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在平台上通过市工信局审核后,申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均为电子档),报所在辖区工信局初审和汇总: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平台线上系统下载导出),盖章(PDF)和不盖章的可编辑电子档各一份;
3.佐证材料(PDF)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封面(见附件5)、目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平台线上系统下载导出)、佐证材料清单所列材料(附件2),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4.将以上所有电子档材料刻录入电子U盘,并标注“XX公司2026年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4日前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进行初审和汇总。
(四)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9月8日前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上报请示文扫描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邮箱glgxzxk@163.com。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57室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登录培育平台管理端(https://zjtx.miit.gov.cn/zxqy/),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市工信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信局汇总上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4.培育平台系统操作手册
5.企业申报材料封面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7.需要复核的桂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73-28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