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认定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6〕41号)转发给你们,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系统于8月5日上午10时开放,请申报单位于9月20日24时前在“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完成申报资料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申报资料经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并报我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和打印一份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并盖章,按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将通知传达至企业,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对企业答疑。
2.做好初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于9月28日17时前完成网上初审工作并提交至我局审核,待我局审核通过后通知申报单位打印申报材料。
3.推荐报送: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前将推荐上报文、推荐企业汇总表(加盖公章,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二、开展申请变更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6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加盖公章,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附件8)和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份,附件7)于10月12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认定工作指南
3-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
3-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
4.承诺书
5.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
6.推荐企业汇总表
7.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
8.申请变更汇总表
9.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5批)认定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1日
(联系人:陈莹莹,电话:3279703;2026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QQ群:106329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