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需在广东省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申报项目需具备较高技术水平、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人工智能行业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申报主体需提供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且知识产权归属明确无纠纷。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制造业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行业大模型、工业智能体及移动终端智能体典型案例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968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