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6〕2号)、《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6〕1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重大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凝练形成了“谷子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省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谷子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重大专项2026年度申报指南发布项目12项。

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实施,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团队应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应整体申报,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指南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

(五)项目配套资金应不低于指南规定的最低比例要求,鼓励高于指南规定比例,应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财政支持资金实际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六)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七)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多头申报财政支持。如申报的计划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

(八)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和申报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平台类、奖补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2项。已主持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专项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计划项目。

(九)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

3.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报单位既往业绩证明;

5.与申报项目相关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须含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6.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

7.配套资金承诺书;

8.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9.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10.项目申报单位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属地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农业农村局局汇总后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报送至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网址: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j15331.cn)

2.申报时限及要求

(二)申报时限及要求

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10月23日8:30至2026年12月11日17:30。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12月11日8:30至2026年12月15日17:30。

五、业务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宋子涵0351-3804068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一巷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电子邮箱:kjc@sxnynct.cn

2.网络申报技术支持

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文

联系电话:0351-8065503、0351-7199808

 

附件:“谷子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重大专项2026年度申报指南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