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随着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落幕,我市竞技体育取得新突破,但仍存在后备人才储备薄弱、基层教练激励不足、赛事保障队伍稳定性不强等问题。原有奖励制度存在标准不一、覆盖不全、流程不够规范等问题,难以满足赛事奖励兑现和后续周期备战需要。为此出台本办法,统筹用好财政激励,调动训练参赛全链条人员积极性,补齐制度短板。
二、决策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体育条例》《聊城市体育发展条例》制定,对接国家、省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三大球振兴、反兴奋剂等工作部署,将法规原则转化为贴合聊城实际的实操举措。
三、主要目的
本次政策重点厘清“奖给谁、奖什么、怎么奖”的核心问题。树立赛场争先的激励导向,打通人才培育全链条,改变“重一线、轻启蒙、轻保障”的现状,让各培养环节共享运动员成才红利。规范奖励资金全流程管理,保障奖金足额合规发放。结合本地项目特点设置差异化激励,营造支持竞技体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为后续赛事备战提供制度保障。
四、重要举措和核心内容
一是拓宽奖励覆盖范围,新增训练保障团队激励。以往奖励大多聚焦运动员和一线教练,体能、康复、科研、文化课辅导等幕后岗位缺少物质激励,容易造成人才流失。新政针对省运会夺金项目按不同比例计提保障团队奖金,分配方案需主管部门审核,提升保障岗位获得感,稳固训科医教一体化保障队伍。
二是强化基层输送教练激励。高水平运动员成长离不开多轮教练接力培养,过去基层启蒙教练很难分享运动员成才的成绩奖励。政策设置双重激励:运动员正式进入省专业队,输送教练可获一次性补助;运动员在高级别赛事取得成绩,输送教练还可按比例获得成绩奖励,激发基层选材育才的主动性,夯实人才根基。
三是实行集体球类梯度激励,助力三大球振兴。球类集体项目备战周期长、投入大,本次政策区分足球、篮排球设置首金基础奖励,后续夺得金牌实行梯度追加奖励。教练内部奖金区分主次岗位,队员奖金结合实际贡献公开分配,鼓励队伍既要夺金,也要形成梯队优势。
四是对双人、多人协作项目设置奖励上浮,兼顾这类项目配合训练的难度。省运会折算产生的加牌设置对应奖励,同时明确同一成绩不重复计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明确纪律约束红线。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情况作为奖励评判前提。出现兴奋剂违规、赛风赛纪问题、申报造假、奖金截留挪用等情形,将取消奖励资格、追缴已发放奖金并依规追责,防控奖励执行风险。
五、本级政策与上级规定的异同及聊城特点
国家、省级体育法规以原则性指导为主,奖励标准、发放流程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制定。我市办法在落实上位规定基础上形成本地特色:所有奖励标准全部量化,方便相关人员对照参考;奖励对象分层分类设置,避免分配争议;集体球类设置阶梯追加奖励,落实三大球振兴导向;建立单位内部、主管部门官网双重公示,实现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可追溯监督。
六、关键词解释
1.加牌:按照省运会竞赛规则,因输送运动员参加更高等级赛事、运动员入编省队等情形,额外计入我市代表团的金牌。
2.转正运动员:完成正式调动手续,取得省级专业队正式编制的运动员。
3.录取名次:各赛事规程确定的具备获奖资格名次,含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四至八名,省运会一至八名。
注:办法原文已定义的复合型团队、输送教练员等概念,本解读不再复述。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教育体育局训练竞赛和体卫艺科
联系人:刘彬
联系电话:8240494
通讯地址:聊城市湖南路43号聊城市教育体育局
邮政编码:25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