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促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拓宽发放渠道,健全竞争机制,提升经办银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创业者“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254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陕西省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陕西省内依法设立分支机构,金融服务网络较为完善,全省设有不少于20家营业网点且覆盖不少于4个设区市。
(二)信贷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能力较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三)具备专门服务团队及人员,业务能力满足管理要求。
(四)履行社会责任,贷款利率符合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上限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150BPs执行,脱贫地区按一年期LPR+250BPs执行)。
(五)信息系统可满足业务统计、监测和管理各项要求,能够与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并根据业务需求定期优化。
(六)严格遵守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代偿协议。
(七)符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资料
(一)《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申报表》(附件1)。
(二)《承诺函》(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申报的可不提供)。
(四)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计划、风险控制、激励考核、尽职免责等措施,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审贷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以及结合战略定位与发展导向,在绩效考核中对创业担保贷款作出有别于一般商业性贷款的政策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资料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按顺序制作目录并胶装成册,一式4份,逐项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报送至陕西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建设东路3号1号办公楼506室),电子版(盖章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5110488088@163.com。
(二)审核评审。省人社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库银行名单。
(三)公示入库。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按程序对拟入库银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库。
四、工作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条件如实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联系人及电话:卫世祺 029-89538117
附件:1.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申报表
2.承诺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