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宜科发〔2023〕3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强临床医学创新平台和网络,提高全市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能力和开放水平,促进医学科技进步,支撑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拟开展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疾病领域/临床专科

重点支持以下疾病领域/临床专科申报:骨科、儿童重要器官发育与疾病、心血管疾病、胃肠疾病、精神卫生、结节、中医康复、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方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疾病领域所涉及的专业已获得药物、医疗器械、健康产品临床试验资格的优先;

(二)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省内先进地位;

(三)在申报学科或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了市级及以上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四)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医学临床研究、试验、诊疗和护理等方面人才队伍,配备开展申报领域临床研究的专职科研人员,以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具备临床医学研究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研究试验设备和分析仪器;

(六)具有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临床中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网络成员单位之间权责利明确,设有由同行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

(七)所有成员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相关说明

(一)同一区县、同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限推荐1项。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县级科技和卫生主管部门推荐,向市科技局报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经单位审核推荐,向市科技局报送。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及其附件等纸质材料一式6份,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

(四)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6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评审包括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三个环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农社科王秋霞、刘敏

联系电话:0831-8228143

邮箱:kjjnsk163@163.com

附件:1.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2.宜宾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3.有关附录

    4.承诺书(样式)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宾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