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6〕71号)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并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申报企业请于10月16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于10月17日前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两份)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并同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会同级发展和改革局按要求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核,于10月19日前将初核结合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推荐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李明奇,0750-3279819;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卢泉仲,0750-327662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处,黄志鹏,1868663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