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4〕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材料、功能、结构、质量、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业绩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工业设计机构,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内部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四条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自愿申请,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五条市工信局负责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和培育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组织和初审,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认定程序
第六条申报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主体,需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3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较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附件)要求,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制造业企业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第七条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审核、谁管理”的方式统筹开展,有序推进。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文件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及必要的现场考查,审查合格的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
第三章培育与管理
第九条市工信局加强指导服务和政策引导,构建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鼓励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指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和培育工作。择优推荐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十条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实施动态管理。
(一)县(市、区)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已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监测及日常指导,每年12月31日前,将动态监测情况及本地区工业设计发展情况报送市工信局。
(二)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评价。参加复核评价的应按照要求提交有关复核材料,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要求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组织复核评价并公布复核评价结果,复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复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2.自行放弃复核或未按规定参加复核;
3.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动态监测情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且4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1.在申请认定和接受管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
2.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的;
3.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五)中心所在企业或园区发生更名、重组、依法终止等重大调整的,县(市、区)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工信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通工信发〔2020〕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表1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 1 | 行业地位及经营情况 |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 | 10% |
| 2 | 软硬件条件 | 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三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 10% |
| 3 | 设计费用投入及占比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研发投入总额比重。 | 15% |
| 4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拥有团队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低于30%。 | 15% |
| 5 | 管理机制 | 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重视工业设计队伍建设。 | 5% |
| 6 | 知识产权数量及质量 | 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此项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年均1项及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5项及以上。 | 20% |
| 7 | 获奖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及其他工业设计重要奖项情况。 | 10% |
| 8 | 制定标准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数量。 | 5% |
| 9 | 完成项目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的数量。 | 10% |
| 10 | 加分项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情况;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开展项目合作情况;获得市级以上工信部门示范认定等情况。 | 10% |
表2 工业设计企业主要评价指标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 1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拥有团队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低于30%。 | 20% |
| 2 | 设计费用及占支出比重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支出总额比重。 | 15% |
| 3 | 业务规模 | 在工业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年,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 15% |
| 4 | 获奖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及其他工业设计重要奖项情况。 | 15% |
| 5 | 制定标准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数量。 | 10% |
| 6 | 经营质量 | 近三年企业净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状况。 | 15% |
| 7 | 管理水平 | 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性,发展规划合理性。 | 10% |
| 8 | 加分项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工业设计宣传推广、示范带动;获市级以上工信示范认定、为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有典型案例。 | 10% |
说明:
1.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主要评价指标参照表1,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设计企业认定主要评价指标参照表2。
2.开展南通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评审时,根据主要评价指标制定评分细则,原则上按照评审对象的申报情况分指标进行赋分。
3.所称设计费用指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用于工业设计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的人工费用;与工业设计相关的市场咨询、样品试制、检验检测等直接投入费用;工业设计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它与工业设计直接相关的费用。
4.所称工业设计学科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版)》所列之艺术学设计类、工学设计类等相关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列之艺术学设计类、交叉学科设计类、工学设计类等相关专业。
5.所称工业设计政府奖项指:经国家、省、市批准开展的工业设计评奖、大赛等。
6.所称知识产权包括获得授权的专利(含外观、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经登记的版权(含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造型图像等)。
7.所称设计标准指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表3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主要评价指标评分细则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评分细则 |
| 1 | 行业地位及经营情况 | 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在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 | 10% | 企业年营收1亿元及以上,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得10分;企业年营收0.5-1亿元,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得7分;企业年营收1000-5000万元,在行业中规模和竞争优势一般的,得4分;企业年营收1000万元以下,生产经营不正常或经济效益较差的,得1分。 |
| 2 | 软硬件条件 | 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三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 10% | 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3年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软硬件条件完善的,得10分;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基本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软硬件条件较好的,得7分;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1年及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基本的工业设计研究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软硬件条件一般的,得4分;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未满1年的,得1分。 |
| 3 | 设计费用投入及占比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研发投入总额比重。 | 15% | 年均设计费用投入150万元及以上,且占研发投入比重15%及以上的,得15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100-150万元,且占研发投入比重10%及以上的,得11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50-100万元,且占研发投入比重10%及以上的,得7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低于50万元,或占研发投入比重低于5%的,得3分。 |
| 4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拥有团队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低于30%。 | 15% | 团队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50%及以上的,得15分;从业人员15-19人,且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40%及以上的,得11分;从业人员10-14人,且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30%及以上的,得7分;从业人员低于10人,或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低于30%的,得3分。 |
| 5 | 管理机制 | 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重视工业设计队伍建设。 | 5% | 组织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有3年及以上发展规划的,得5分;组织体系较完善、管理制度较健全、有2年及以上发展规划的,得4分;组织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1年及以上发展规划的,得2分;组织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无发展规划的,得1分。 |
| 6 | 知识产权数量及质量 | 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数量。此项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年均1项及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5项及以上。 | 20% | 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及版权年均10项及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30项及以上的,得20分;近三年年均5-9项,或累计15-29项的,得15分;近三年年均3-4项,或累计 10-14项的,得10分;近三年年均低于3项,或累计低于10项的,得5分。 |
| 7 | 获奖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及其他工业设计重要奖项情况。 | 10%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1项及以上/省部级工业设计奖项2项及以上/市级工业设计奖项3项及以上/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4项及以上的,得10分;获得省部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1项及以上/市级工业设计奖项2项及以上/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3项及以上的,得7分;获得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或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1项及以上的,得4分;无任何奖项的,得1分。 |
| 8 | 制定标准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数量。 | 5% | 近三年牵头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等)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3项及以上的,得5分;参与制定2项的,得4分;参与制定1项的,得2分;未参与制定任何标准的,得1分。 |
| 9 | 完成项目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的数量。 | 10% | 近三年牵头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1项及以上,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2项及以上的,得10分;参与完成省部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1项及以上,或牵头完成市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2项及以上的,得7分;参与完成市级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1-2项的,得4分;未参与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中工业设计工作的,得1分。 |
| 10 | 加分项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情况;产学研交流与合作情况,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开展项目合作情况;获得市级以上工信部门示范认定等情况。 | 10%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的,国家级课题加3分,省级课题加2分,市级课题加1分;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组织每项加1分,参与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开展产学研交流与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开展项目合作的,有实质案例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获得市级以上工信部门示范认定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表4 工业设计企业主要评价指标评分细则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 | 权重 | 评分细则 |
| 1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 | 设计团队人员数量以及具有工业设计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拥有团队从业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不低于30%。 | 20% | 团队从业人员25人及以上,且具有工业设计相关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占比50%及以上的,得20分;从业人员20-24人,且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40%及以上的,得15分;从业人员15-19人,且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30%及以上的,得10分;从业人员低于15人,或本科及以上或职称人员占比低于30%的,得5分。 |
| 2 | 设计费用及占支出比重 | 近三年设计费用投入及占企业支出总额比重。 | 15% | 近三年年均设计费用投入200万元及以上,且占总支出比重25%及以上的,得15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120-200万元,且占总支出比重20%及以上的,得11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80-120万元,且占总支出比重15% 及以上的,得7分;年均设计费用投入低于80万元,或占总支出比重低于15%的,得3分。 |
| 3 | 业务规模 | 在工业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此项需满足的基本要求: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年,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 15% | 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例70%及以上的,得15分;年均营业收入200-300万元,且占总营收比例60%及以上的,得11分;年均营业收入100-200万元,且占总营收比例50%及以上的,得7分;年均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或占总营收比例低于50%的,得3分。 |
| 4 | 获奖数量及质量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及其他工业设计重要奖项情况。 | 15%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1项及以上/省部级工业设计奖项2项及以上/市级工业设计奖项3项及以上/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5项及以上的,得15分;获得省部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1项及以上/市级工业设计奖项2项及以上/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3项及以上的,得11分;获得市级工业设计政府奖项或其他重要工业设计奖项1项及以上的,得7分;无任何奖项的,得3分。 |
| 5 | 制定标准数量 | 近三年牵头或参与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数量。 | 10% | 近三年牵头制定工业设计相关标准(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等)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3项及以上的,得10分;参与制定2项的,得7分;参与制定1项的,得4分;未参与制定任何标准的,得1分。 |
| 6 | 经营质量 | 近三年企业净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状况。 | 15% | 近三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60%及以下,且现金流正常的,得15分;近三年连续盈利,资产负债率60%-70%,且现金流基本正常的,得11分;近两年盈利,资产负债率70%-80%的,得7分;近三年持续亏损,或资产负债率80%及以上的,得3分。 |
| 7 | 管理水平 | 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有效性,发展规划合理性。 | 10% | 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有3年以上发展规划的,得10分;管理制度较健全、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1-3年发展规划的,得7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基本到位的,得4分;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发展规划的,得1分。 |
| 8 | 加分项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工业设计宣传推广、示范带动;获市级以上工信示范认定、为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有典型案例。 | 10% | 近三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设计课题研究的,国家级课题加3分,省级课题加2分,市级课题加1.5分;组织或参与行业及地方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组织每项加1分,参与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推广、示范带动的,有实际案例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获得市级以上工信部门示范认定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并产生显著效益的,有典型案例的,每项加1分,最高加2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