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工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泰安市科研服务保障工作,面向全市各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专业化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由泰山科学技术研究院(泰安市创新发展研究院)统筹组织,委托泰安市泰山创新谷科技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泰山生产力促进中心两家评价机构,开展2026年度泰安市科技成果集中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成果范围
参评科技成果主要包含新发现、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类型,成果应当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特征,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各研究领域。
二、评价内容
本次集中评价围绕参评成果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开展综合研判,重点对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和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成熟完备性、经济或社会效益等量化评价指标进行系统评价。
三、评价流程
1.申请提交: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需提交评价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2.形式审查:评价机构将对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评价要求。
3.签订协议:经审查合格的,评价机构将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签订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协议。
4.专家评价:评价机构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集中评审,形成综合评价结论。
5.出具报告: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材料受理地点与时间
1.纸质装订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一式5份,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协议一式4份,统一报送至泰安市高新区正阳门大街28号泰山创新谷东塔9楼913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cxgjszyb@163.com。
3.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鲁波8931135 13406229351
于鑫丽8931135 15610395982
六、材料附件
附件1纸质版材料要求及模板.zip
附件2电子版材料要求及模板.zip
泰山科学技术研究院(泰安市创新发展研究院)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