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规定,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组织对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兽药GMP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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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3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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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企业GMP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

编号企业名称申请验收范围申请验收类型验收日期验收结果
1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颗粒剂、非无菌原料药〔D级,氟苯尼考、替米考星、磷酸替米考星、盐酸沃尼妙林、托曲珠利、孟布酮、盐酸沃尼妙林二水合物、格拉匹伦、噁喹酸(仅供出口)〕无菌原料药(硫酸头孢喹肟、盐酸头孢噻呋、头孢噻呋钠、头孢噻呋晶体)、外用杀虫剂原料药(D级,吡丙醚、二氯苯醚菊酯)原址改扩建、复验2026年9月18日—19日推荐为GMP合格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