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5〕5号)和2025年9月5日的《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5年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现组织填写2025年立项的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请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获批的I类知识产权、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含)科学技术奖励、在省部级以上(含)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的奖励、获批的局级以上(含)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参与制定并发布的各类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新增的市级以上(含)领军人才、引进的海外人才、新增的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以及相应年度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等信息,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

二、填写渠道

请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科服网(www.tten.cn)“项目申报”栏目的“企业研发能力提升情况采集与审核系统”填写信息。

三、填写时间要求

1、没有申请延期的项目,请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填写。

2、申请延期并通过市科技局审批的项目,请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项目调整协议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填写。

市科技局将组织对企业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统计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研发能力提升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将退回企业修改,企业应在退回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且企业只有一次修改机会。

项目验收时,市科技局将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研发能力提升情况与项目申报书中的“研发能力提升考核指标”进行比对,达到或超过“研发能力提升考核指标”的,是项目通过验收的条件之一。

四、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内容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丁彦文

022-63082267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李伟

022-58326705

猎豹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政策咨询

李青

022-63082270

信息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学技术信息所

刘娜娜

022-23532900-819

附件:

1.有关信息及佐证材料的说明

2.天津市“支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企业研发能力提升情况填报承诺书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