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新申报、现有单位信息填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填报对象
(一)新申报单位。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要求的现有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可自愿申报。
1.由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保留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原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可作为新申报单位申报。
2.2026年已新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单位的,可同步开展国家绿色制造单位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2026年省绿色制造单位申报结果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
(二)现有单位信息填报。全市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均须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名单已发各区县(市)园区)。
二、申报填报方式
(一)申报填报对象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应要求进行申报填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
(二)为确保及时完成申报填报任务,请提前登录并熟悉管理平台操作(相关平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平台页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平台技术支持人员)。
三、时间要求
请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加强本辖区新申报、现有单位信息填报的组织和调度,指导督促申报填报对象在管理平台按期限要求完成申报填报。
(一)申报填报对象于10月22日(周四)前完成申报填报(含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并于10月23日(周五)前将新申报单位信息汇总表报送我局(见附件3,可编辑Excel表格、PDF盖章版发送邮箱csgx8302024@126.com)。
(二)为确保及时完成全市审核推荐工作,请你们及申报填报对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执行。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未按要求完成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填报任务的区县(市)园区,我局将参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法不开展该辖区新申报单位的推荐工作。未完成填报任务的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无法获得评价得分,将被移出名单。请认真组织开展新申报单位审核工作,对是否符合申报对象要求进行查询审核,对申报单位填写的指标信息进行核实。
(二)如实填报。申报填报信息在系统提交后无法修改,不能通过修改指标提高评分,请相关单位认真、如实填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发现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园区从各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3.新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信息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徐湘乾 联系电话:88666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