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焕发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修订《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现将《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如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26年10月29日前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具体提交途径如下:
一、邮寄至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邮政编码:523070);
二、电子邮箱: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邮箱dgsgfk@163.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doc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