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充分发挥市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持续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广元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广市监发〔2025〕14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符合《2026年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资质条件的下列单位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

(二)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知识产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按对应项目类别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同一申报单位当年仅限申报1个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二)近3年实施省、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存在未参加验收、延期验收的相关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三)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不能申报。

(四)申报单位及其合作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与项目实施匹配的专业人员、办公场地、软硬件设备及配套经费保障能力,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申报程序

(一)规范编制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严格对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完整填报《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规范顺序装订全套佐证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步签署《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4)。电子申报材料须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PDF格式含签章扫描件),确保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属地初审汇总上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逐项审核,重点核查申报主体资质、项目合规性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通过项目择优形成推荐名单,在《2026年度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步填报《2026年度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材料归集整理后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和管理科(1004室)。

(三)规范项目评审流程。申报截止后,市市场监管局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党组审议、社会公示,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协调市财政局拨付项目资金。具体评审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第四条第(三)(四)款。

四、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及配套电子文档须于2026年9月30日18:00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要全面开展政策宣讲,精准解读申报条件、扶持范围及资金管理规定。指导符合条件的主体规范编制申报材料,提升申报整体质量。

(二)规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各申报单位须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设置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据实编制专项资金预算,严禁虚增、夸大预期成效,项目绩效指标将作为到期验收核心考核依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独立核算,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流程、支出范围、执行标准和拨付进度,严禁擅自调剂、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助资金。

(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申报单位为项目申报或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构项目业绩、伪造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重复申报、拆分包装项目等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各县(区)、经开区分局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初审把关责任,严格核验项目合规性、实施可行性、材料真实性,优先推荐优化全市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从源头上保障项目申报质量。

(四)明确违规失信惩戒。申报评审阶段,经查实,申报主体存在虚报、瞒报、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本年度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资金拨付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申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的,全额追缴已拨付专项资金。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无有效整改措施、拒不落实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知识产权规划和管理科王军、孙娅娅;

电话:0839-3311112;

邮箱:252519253@qq.com;

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附件:1.2026年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2026年度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项目申报承诺书(模板)

5.2026年度广元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方及项目类型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