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8月20日印发。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有序开展第一批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申报评估工作,我局编制了《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情况报告指引》《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评估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申报以自愿为原则。有意申报市级广告产业园的园区运营主体填写《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评估申报表》(附件1),并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照《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情况报告指引》(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于申报期限内将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材料初审: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本辖区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申报表中加具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三、申报评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申报材料后,按照《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评估工作指引》(附件3)组建评估组,对园区进行申报材料核实和实地复核,形成评估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书面反馈申报单位以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本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0日。
五、本次评估工作不向园区经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重视广告产业园区培育和申报工作,认真摸查符合条件的园区,耐心指导申报,支持园区做好做足相关准备。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1.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评估申报表.docx
2.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情况报告指引.docx
3.广州市市级广告产业园区评估工作指引.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