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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第二批)资金

发布时间:2026.09.29
发布部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gxxx/tzgg/content/post_356105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数字化补贴

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gxxx/tzgg/content/post_3561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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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江海区、开平市、鹤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26号)、《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6〕6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第二批)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安排奖补“雅丽斯U9数字化改造项目”等12个项目,资金合计124.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35万元,省级资金55.58万元(附件1)。

根据《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奖补资金预拨付范围和优化拨付方式的通知》(江数转函〔2026〕3号),本次资金由市级财政直接拨付企业,中央资金在“2025年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中列支,省级资金在“2026年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江门市)”资金中列支。请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试点企业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范记账凭证,将资金记入“其他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建立专门台账对中央资金、省级资金进行分项核算。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项目(第二批)及资金安排计划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李明奇,联系电话:327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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