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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21
发布部门: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www.binzhou.gov.cn/zwgk/news/html/2104470732403646466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 招商引资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和有关规划要求,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审查条件。沿黄地区新上工业项目、'两高'范围管理项目需从严把关。 2. 项目应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入库。需符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基本手续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况。新增用地项目需提供用地审查表和矢量数据(shp格式)。 3. 总投资需1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长周期项目除外)。准备类项目需为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和区域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4. 重点产业类项目需补链强链延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础设施类项目需补齐发展短板;社会民生类项目需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回应群众需求。 5. 跨县域建设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项目需市国资委审核。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 正式申报文件及附件资料(含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意见,新增用地、污染排放项目需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支持意见)。 3. 项目申报书(附件4)。 4. 项目申报承诺表(附件5)。 5. 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表(附件6)。 6. 跨县域项目需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市国资委审核后申报。

政策原文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binzhou.gov.cn/zwgk/news/html/210447073240364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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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申报筛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围绕全市“十五五”规划任务目标,紧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北方地区经济重要增长极等任务,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构建“4+4”新兴支柱产业体系,有力推动“6+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择优增补一批示范性强、条件成熟、投资拉动突出的优质项目。

二、项目标准

(一)严把政策关口。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和有关规划要求,满足节约集约用地、节能降碳、水资源保护利用、高质量招商引资等审查条件。特别是沿黄地区新上工业项目、“两高”范围管理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把关,严防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做好手续审查。各类项目应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入库。项目应符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基本手续要求,不存在产业政策、用地规划、能耗煤耗、生态环保、生产安全等方面违规情况。有新增用地需求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用地审查表和用地范围矢量数据(shp格式)。

(三)强化投资拉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投资计划安排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原则上除长周期项目外,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但对行业和区域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列为准备类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实行年度管理,对在2027年仍有较大投资的在库省级重点项目,需组织材料重新申报。

(四)坚持质量优先。重点产业类项目侧重产业链协同带动和科技创新赋能,优先布局补链强链延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侧重补齐发展短板,推动“6张网”和6个重点领域协同发展的项目;社会民生类项目侧重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回应群众现实需求、具有突出社会效益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择优逐级申报。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好项目标准,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选,推动优质要素向优质项目聚集。

(二)充分沟通衔接。对申报项目,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从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等方面全面论证,并做好与上级行业部门、对口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申报时需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审批意见,涉及新增用地、污染排放的项目,需提供同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支持申报意见。

(三)规范报送程序。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跨县区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向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和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查本县市区、本部门申报材料,研究提出申报名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所有项目通过山东省重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请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24日前、正式申报文件及附件资料于10月4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在平台完成申报(基础设施类和社会民生类项目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产业类项目报送动能转换推进科)。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核实投资规模、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建设内容、要素需求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调出,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涉及跨县域建设的综合立体交通设施、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生态环保(详细分类见附件1)等领域的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谋划并申报(市属国有企业项目,由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梳理汇总后,报市领导审定后上报。

联系人:固定资产投资科,董亮,3162867;动能转换推进科,陈曦,0543-3163222。

附件:1.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指引目录

2.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7年省级重点项目申报书

5.项目申报承诺表

6.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表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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