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甘肃省工业遗产

发布时间:2026.09.24
发布部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gansu.gov.cn/gxt/c126826/202609/174401929.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荣誉资质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二)产权明晰,申请主体明确;(三)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并有效施行。

扶持标准

无明确具体的扶持标准,政策内容主要围绕工业遗产认定工作展开,未提及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直接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一)《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需加盖公章,附佐证材料);(二)《甘肃省工业遗产申报汇总表》;(三)《甘肃省工业遗产年度工作报告》;(四)遗产项目核心物项现状与历史对比照片(JPG格式,350dpi以上)及产权证明材料;(五)视频资料(MP4格式,5分钟,含普通话解说及中文字幕);(六)其他证明材料(如历史文献、荣誉证书、科学研究成果等)。

政策原文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t.gansu.gov.cn/gxt/c126826/202609/174401929.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

为进一步弘扬甘肃工业文化,提高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水平,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26〕149号)精神,省工信厅拟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满足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要求(附件1);

(二)产权明晰,申请主体明确;

(三)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并有效施行。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遗产项目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协商一致后联合提出申请),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2),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市级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信厅。

(二)各市(州)、兰州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信厅。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要深入挖掘当地工业遗产资源,全面摸底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业遗产项目,积极培育指导,做好推荐工作。

(二)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根据《甘肃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要求,报送已认定省级工业遗产工作总结及本行政区域内甘肃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情况的年度工作报告(附件4)。

(三)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遴选初核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及年度工作报告报省工信厅生产性服务业处。

联 系 人:赵昱萱

联系电话:0931-8929528

电子邮箱:gspso2012@163.com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一号省工信厅

          生产性服务业处

 

附件:1.甘肃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甘肃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3.甘肃省工业遗产申报汇总表

4.甘肃省工业遗产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下载: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1日

上一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三批及2027年度第一批项目
下一篇:湖南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