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运营机构。
2. 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3. 场景与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www.maoming.gov.cn/gxj/gkmlpt/content/1/1649/post_1649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