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应为依法设立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品工业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科研院所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数字三品’方向典型案例。
2. 申报主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情况。
3. 案例需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材料真实,聚焦实际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已取得相应成效,可对外公开,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4. 相关产品、技术和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5. 案例需符合‘数字三品’方向之一:数字‘增品种’、数字‘提品质’或数字‘创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