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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

发布时间:2026.09.22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60922/3739b06000ee4d5bae0a6cf4967dd5d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新能源与节能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项目实施能力;2. 项目负责人作为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不超过2项;3. 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4. 涉及科技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项目需提供相应审查批准材料;5. 申报人需在以往项目基础上明确阐述新项目的异同及发展关系。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项目经费预算需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要求。

申报材料

1. 项目可行性方案;2. 回避专家申请需提交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含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3. 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如涉及相关科技活动);4. 项目负责人真实性承诺及申报单位审核材料;5. 科学数据汇交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完成);6. 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的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60922/3739b06000ee4d5bae0a6cf4967dd5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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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征集范围包括生命科学、量子计算、未来能源三个专题,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指南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6.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8.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9.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10.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6年10月22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实施管理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须配合上海市科委指定的项目专员通过里程碑考察、学术交流评价等方式开展里程碑节点检查评估,上海市科委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对项目做出“继续实施”“暂停”“调整”“终止”等决定;对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原文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撑类—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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