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或社会团体;2.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已纳入2026年长沙市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未入库但已开工建设并具备完工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补充入库;3. 项目建设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4. 项目符合《管理办法》支持范围,且未享受其他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5. 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无严重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违法失信、严重质量及安全事故、重大审计问题等情形。
关于做好2026年度长沙市粮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fgw.changsha.gov.cn/zfxxgk/tzgg_286/202609/t20260922_12574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