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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产业园区支持措施

发布时间:2026.09.21
发布部门: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shanwei.gov.cn/swsgxj/gkmlpt/content/1/1278/post_127824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配套资助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项目需属于汕尾市产业承接平台(含市主平台、合作园区、省产业园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项目建设投产项目,并符合《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扶持标准

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叠加奖补资金额为省级奖励资金额的30%(例如:省奖励1439万元,叠加奖补300万元)。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未明确申报材料,仅提及异议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http://www.shanwei.gov.cn/swsgxj/gkmlpt/content/1/1278/post_127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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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拟下达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高新区项目资金,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3389792。

特此公示。

附件: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高新区项目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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