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为广州市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及服务团意向入库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 明确单位性质(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3. 提供单位基本信息(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等);4. 说明是否为中央企业或其下属公司;5. 提供服务团队信息(员工总数、人工智能服务团队人数、服务团队介绍等);6. 明确是否涉及第三方测试评估服务、对外服务资质(如ICP备案)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1015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