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有工业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的专业场所,具备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的活动组织、课程研发、集中接待和协调服务等能力,配备专业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关于转发《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gxj.tl.gov.cn/tlsjjhxxhj/c00157/pc/content/content_2101903487772975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