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2. 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且在上年度1月1日后回国从事金融业工作;3. 一般需取得博士学历且海外连续全职工作36个月以上。分A/B/C三级:A级需55岁以下、在国际领域有广泛认可;B级需45岁以下、有国际业内认可;C级需35岁以下、有良好发展潜力。不得申报情形包括:已获聘特聘岗位、与另一项目重复申报、担任副局级以上职务、党政机关人员等。
关于发布2026年深圳市金融领域全球人才汇聚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jr.sz.gov.cn/sjrb/xxgk/tzgg/content/post_12992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