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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

发布时间:2026.09.20
发布部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609/t20260920_3406859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数字化补贴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场景建设的主要技术或车辆提供方,并拥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应用场景运营主体进行申报。 2. 场景应与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最新技术及应用紧密结合,对提升交通安全、出行效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等具有良好促进作用,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 申报场景须已具备实际运营基础或已完成阶段性测试验证,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架构、技术指标、可行的实施方案及路径、投资计划及明确的资金来源、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先进性及示范性分析等。相关技术、方案、产品等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4. 同一个法人单位拟申报的典型应用场景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扶持标准

对入选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强跟踪服务,在政策、技术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场景持续迭代升级和规模化复制推广,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材料

1. 《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场景建设投入有关合同、发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4. 场景相关资质证书、产品专利、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5. 申报单位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应用场景现场照片。 7. 单位基本情况、场景解决方案技术和功能介绍、应用推广效果等详细材料(包括建设背景、目标、内容、技术路线、投资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 8. 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遴选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

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609/t20260920_3406859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发展,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我省的应用推广,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6〕21号)等文件要求,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运营模式清晰、市场社会价值突出、具有较大推广意义的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服务类、物流配送类、作业应用类、车路协同类及其他类等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应用场景。

(一)出行服务类:聚焦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等技术在公共交通、个性化出行、共享出行等领域的应用,助力提升交通出行系统智能化水平、安全性、便捷性和出行效率。包括但不限于自动驾驶出租车(网约车)、自动驾驶公交车、自动驾驶接驳车、自动驾驶船舶等出行服务场景以及面向机场、景区、园区等特定区域的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等应用场景。

(二)物流配送类:通过智能网联等先进技术在物流运输、末端配送等环节的应用,实现货物运输、末端配送、园区物流等环节的自动化、智能化与高效化,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配送时效与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仓储物流、无人驾驶干线物流、无人驾驶城市配送、无人驾驶末端配送、无人驾驶外卖配送、无人驾驶园区物流等应用场景。

(三)作业应用类:聚焦智能网联技术在特定作业场景中的落地应用,通过无人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式替代或辅助人工完成重复性高、劳动强度大或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作业任务,提升作业效率与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清扫作业、无人巡逻、无人安防、无人巡检等公共服务应用场景,以及无人驾驶工程机械作业、无人驾驶农机作业、无人驾驶港口作业、无人驾驶矿山作业等面向特定作业环境的生产作业应用场景。

(四)车路协同类: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与道路基础设施、云端平台之间的信息交互与协同控制,通过“车路云一体化”技术提升交通运行效率与安全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联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灯动态优化、绿波通行、交叉口冲突预警、匝道汇入协同、弱势交通参与者保护以及面向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道路等不同交通环境的车路协同应用场景。

(五)其他类:聚焦上述类别之外,具有创新性与推广价值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网联技术在特殊天气作业、应急救援、特种运输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场景。鼓励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拓展更多特色化、差异化的智能网联示范应用场景。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场景建设的主要技术或车辆提供方,并拥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应用场景运营主体进行申报。

2.场景应与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最新技术及应用紧密结合,对提升交通安全、出行效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等具有良好促进作用,充分体现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并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场景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3.申报场景须已具备实际运营基础或已完成阶段性测试验证,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架构、技术指标、可行的实施方案及路径、投资计划及明确的资金来源、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先进性及示范性分析等。相关技术、方案、产品等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4.同一个法人单位拟申报的典型应用场景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组织方式

1.请各市州工信局广泛宣传并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书》,申报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市州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和相关项目内容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于2026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含可编辑电子申报表及全部材料扫描版)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二处。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集中评估,择优遴选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场景清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对入选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加强跟踪服务,在政策、技术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场景持续迭代升级和规模化复制推广。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潘晓军,0731-88955383。

 

附件:

1.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书

2.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机械、船舶)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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