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支持吴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吴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公示如下。

申报主体按自愿申报原则,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吴中区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申请表》;

2.项目信用承诺书;

3.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合作社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个人学历奖励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

4.项目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土地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佐证材料;补贴类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或服务合同、活动通知等相关材料;

5.其他佐证材料。

具体政策申报要求可咨询对应归口部门。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会财政部门完成初审后,盖镇(街道)公章汇总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留存镇街一份,区农业农村局二份)同步报送电子档案。申报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的主体不纳入本次扶持对象。

附件1:2026年度吴中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