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首发经济的决定,进一步加快广州商贸业首发经济发展,根据《广州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函〔2024〕4号),现开展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对2026年1-9月的首店首发项目择优进行奖励。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有关要求,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做好汇总,并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确认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区留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按推荐意见排序)报至市商务局,并登录“穗商服”平台提交推荐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一、申报依据

《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

《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

《广州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函〔2024〕4号)。

二、政策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等。

2.未被信用管理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和绩效进行承诺。

4.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条件。

1.自2026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广州市范围内开设的首店、旗舰店以及举办的首发活动等;

2.商贸业品牌首店、旗舰店等入驻后,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3.项目品牌应当在行业里有一定代表性,或是属于具有一定开创性的新兴潮牌,须持有品牌注册商标;

4.同一主体的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个方向,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三、支持方向和标准

支持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引进线下商贸业品牌首店,国内外品牌及其代理商等在广州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国内外品牌企业在广州开设升级品牌旗舰店等,对符合条件、经评审的择优纳入支持,具体支持方向和标准如下:

(一)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择优给予奖励,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同一机构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在穗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内外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开设首店的租金和装修总成本不低于1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3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三)对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开设的国内外品牌独立法人性质(含分支机构转为法人的)各类门店升级为品牌旗舰店的,且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装修总成本超过20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成本20%、最高200万元给予支持。

(四)鼓励国内外品牌、商业设施运营方、知名媒体、策划咨询机构等,在穗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新品发布、首秀等活动,对活动主办方投入的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超过50万元的,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费用30%、最高10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本次资金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市商务部门根据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据已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方向(一)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承诺书(附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2);

4.引进品牌首店有关证明材料(品牌首店层级承诺或佐证、首店营业执照,首店相关入驻协议,能证明申报单位引入品牌的材料),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二)申请方向(二)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承诺书(附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3);

4.首店层级佐证材料,可为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首店能级证明等相关材料;

5.首店效应佐证材料,媒体对首店的宣传报道汇总清单(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建议应列尽列)、网页截图或媒体版面复印件等;

6.入驻协议以及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7.品牌商标注册时间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首店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首店投资费用明细汇总表(附4),总成本(即合同投资额)可包括首店2年租金和装修合同(含设备购置等)金额,实际投资额包括已支付的首店租金、门店装修、设备购置安装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内容;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成本和实际投资额(下同),以及2026年首店开业以来的月度营业额。

(三)申请方向(三)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承诺书(附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3);

4.品牌旗舰店的佐证材料,可为品牌持有方或授权方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5.旗舰店效应佐证材料,媒体对门店、旗舰店的宣传报道汇总清单(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建议应列尽列)、网页截图或媒体版面复印件等;

6.入驻协议以及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入驻协议应在2年及以上;

7.品牌商标注册时间证明文件(复印件);

8.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旗舰店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旗舰店投资费用明细汇总表(附4),总成本(即合同投资额)主要为装修合同(含设备购置等)金额,实际投资额包括已支付的门店装修、设备购置安装等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内容;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成本和实际投资额,以及2025年门店营业额。

(四)申请方向(四)的材料。

1.2026年广州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承诺书(附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免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表(附3);

4.首发品牌级别佐证,品牌列入如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等榜单的相关材料;

5.投资佐证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首发活动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内附首发活动费用明细汇总表(附4),费用包括活动场租和场地搭建总费用,如场地租用、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现场设计、安保监理和相关宣传物料等费用,不含明星代言费、合作费等;以及上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项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码,报告内应列明合同编号、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总费用。

6.活动影响力佐证材料,媒体对首发活动、新品的宣传报道汇总(需列明网址或媒体名称),网页截图或版面复印件等。

(五)申报项目辅助材料。

1.直观反映首店、旗舰店或首发活动效果的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版面、网页截图等;

2.品牌或申报店铺项目的相关荣誉证明、资格证明,国货潮品、老字号传承、创新创意、智慧化、绿色低碳等亮点佐证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前在“穗商服”平台(链接地址:https://ssf.sw.gz.gov.cn:8888/plate/home)项目申报栏内“2026年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项目中提交和填报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同时将对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到申报项目举办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若申报项目跨区分布的,则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做好汇总,并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确认盖章后于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区留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按推荐意见排序)报至市商务局,并登录“穗商服”平台提交推荐意见。

接收项目申报材料后,市商务局将委托评审机构初审、评审、现场核查、查重后确定拟扶持项目;资金公示、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宜预计将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指南未尽事宜以市商务局和评审机构解释为准。

附:1.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承诺书

2.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请表(方向一)

3.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请表(方向二、三、四)

4.首店投资、旗舰店投资、首发活动费用明细汇总表

5.2026广州首店首发奖励申报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6.2026年广州市首店首发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项目(封面模板)

7.相关概念说明

8.各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点击下载附1-8.doc)

附8

各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所在区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务部门地址
1越秀区姚至杰37625212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6楼608
2海珠区麦佳音32227924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楼602室
3荔湾区向星蓉81500418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301办公室
4天河区林钦锐38622877天河区天府路1号二号楼6楼614室
5白云区郑嘉玥86656830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金控大厦504室
6黄埔区刘菲子82111062黄埔区水西路12号B栋3楼
7花都区吕有来37738124花都区天贵路67号2楼208室
8番禺区关颖君34608578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512室
9南沙区雷乐珩39910597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铁建环球中心5-2号楼1001室
10从化区邱靖慧62161955从化区街口街道口岸路2号2楼 商贸科
11增城区包胜男82731392增城区惠民路1号4号楼5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