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厦门市通信管理局、各地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5G工厂名录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6〕477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5G工厂名录及典型应用实践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采矿业、电力、港口等重点领域企业,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条件 

项目建设标准参照《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2〕23号)(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请各地工信、通信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摸排辖区内在建和已建成5G工厂项目,组织动员本地区符合条件要求的企业,通过“5G+工业互联网发展管理平台”(https://5gii.aii-lliance.org/)填报项目,于10月30日前上传相关材料。 

(二)项目推荐。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和审核,于11月6日前完成通过线上系统进行推荐,并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步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 

联系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孙  哲  0591-87430181 

省通信管理局    谢嘉琦  0591-83369980 

附件:1.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   

  2.2026年国家5G工厂名录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