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由宁波市鄞州区数据服务中心起草了《鄞州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正式发布前,须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也可一并反馈。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一)信函方式。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二)电话联系。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8386。

宁波市鄞州区数据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

《鄞州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