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博士博士后相关政策持续稳定实施,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0月29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dzszjk@163.com;

2.信件: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室(邮政编码:528400)

附件: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印发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