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夯实我市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体系,激活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动能,提升重点领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和产业赋能能力,聚力破解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部署,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为我市范围内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规范清理以后正式批复设立、正常运行、管理规范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须由企业牵头实施或企业实质性参与。

1.联合共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应由牵头及共建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且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

2.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项目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研发经费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

3.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科技创新平台固定成员,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科研诚信良好。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参与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报限项要求

1.1个科技创新平台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和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四、项目支持方向

聚焦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平台核心研究领域,重点支持能实现以下目标的项目,有效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科研攻坚和技术支撑作用。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产业短板、技术瓶颈,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应用性技术研究,形成技术成果。

2.创新能力提升建设。支持平台完善科研基础设施、更新试验检测设备、搭建专业化研发试验体系,优化科研创新条件,提升平台整体研发、试验、检测、示范服务能力。

3.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平台自有科研成果落地产业化,开展技术熟化、中试孵化、技术推广等工作,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衔接壁垒,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贡献率。

4.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联合研发、人才共建、资源共享,搭建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机制。

5.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平台科研项目,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青年科研骨干,搭建人才培养载体,完善科研团队体系,夯实平台创新人才支撑。

不予支持范围:

1.单纯平台日常运维、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常规办公设备采购;

2.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类项目;

3.纯理论研究、无产业应用导向的研究项目;

4.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无明确实施主体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专项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2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不能将非货币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专项参考省重点研发项目进行管理,各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整理、装订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有效,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含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进度安排、创新点、预期成果、经费预算、保障措施等;

3.近3年度平台运行情况总结、科研成果、专利、论文、项目、获奖等佐证材料;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人才资质、设备清单等)。

  七、实施流程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主申报。各相关平台及依托单位对照申报要求,自主梳理申报项目,规范编制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含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表、平台运行情况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如有)等。

2.主管部门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重点审查申报主体资格、材料完整性、项目与平台研究领域匹配度,开展真实性核查,择优推荐上报。

3.集中评审立项。市科技主管部门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综合研判确定拟立项项目及立项金额,报局党组会同意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4.签订项目任务书。立项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实施周期、核心任务、绩效指标、经费使用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5.结题验收。项目到期三个月内,项目单位提交结题材料,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结题评价,对照任务书考核技术、经济、人才、成果产出等绩效目标。

6.结果运用。项目验收结果作为后续平台评价、财政支持的重要参考;对科研失信、擅自变更项目、未完成任务的主体,拟按省重点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严格按时完成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需一式叁份(含电子版)交至吉安市科技局高新科(市城南行政中心A516)。

  八、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申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平台专项项目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精准筛选优质项目,杜绝盲目申报、虚假申报、重复申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2.严格审核,规范报送。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核查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严把项目质量关,按时完成推荐上报工作,不得超期报送、违规报送。

3.诚信科研,强化管理。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规定,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违规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纳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依规追责问责。

4.压实责任,保障落地。立项项目实施期间,各依托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进度管控,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创新效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仁、胡环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0796-8227279

邮箱:gxkkjj@163.com

附件:项目申报书

吉安市科技局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