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6〕71号)有关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联合开展了2026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经网上申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冯凯电话:0416-3870288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1112房间

附件: 附件2026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拟认定名单.wps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