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链主”、数字化牵引单位及数字化服务商、园区运营主体等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总结形成一批具有行业特色、应用成效突出、可复制推广的中小企业“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现组织开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转型模式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聚焦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重点行业,挖掘产业链供应链牵引企业、产业园区运营主体、数字化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各类转型主体。通过开放数字化能力、平台资源、供应链资源、场景资源,带动辖区内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重点总结链式协同转型、产业园区整体升级、平台赋能转型等创新路径,提炼一批行业代表性强、落地成效显著、复制推广价值高的数字化转型模式,为全国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中山实践样本。
二、征集范围
(一)在产业链供应链中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行业“链主”、龙头企业、重点制造业企业;
(二)具有行业服务能力并已实际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化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三)产业园区运营主体、产业集群运营商,依托园区载体推动园内中小企业集群数字化升级的单位;
(四)其他能够形成明确协同带动关系,并实际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关单位。
三、征集方向
申报模式突出数字化转型协同改造或带动效应,重点包括以下类型:
(一)技术赋能模式。围绕产业链共性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将成熟数字技术、解决方案、工艺模型、数据分析能力等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和复制应用,解决企业研发、生产、质量、设备、管理等共性问题。
(二)供应链赋能模式。依托链主、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通过开放系统接口、订单协同、计划协同、质量协同、采购协同、物流协同等方式,推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关键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和供应链协同。
(三)平台赋能模式。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协同平台或行业数字化平台,为链上中小企业提供生产管理、协同制造、供需对接、共享资源、集采集销、数据服务等数字化能力,带动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四)生态赋能模式。由链主企业、数字化牵引单位等联合数字化服务商、行业协会、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形成覆盖技术、人才、资金、服务、供需等要素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系统带动链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产业园区/集群升级模式。以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由园区运营方牵头统筹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园区公共数字化平台,统一为园内中小企业提供网络、设备共享、能耗监测、安全管理、共享仓储等普惠数字化服务,批量降低中小企业转型门槛,实现园区企业集群整体数字化升级。
鼓励申报主体结合行业实际探索其他具有明显带动特征的创新模式。相关模式分类可结合实际申报内容综合确定,不要求机械对应上述类型。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数字化转型创新模式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带动关系明确。具有清晰的牵引实施主体和赋能服务对象,模式体现主体对外带动中小企业转型成效,不属于单一企业内部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赋能机制清晰。能够说明通过何种数字化产品、平台、系统、数据、技术或服务能力实现协同带动,形成较为完整、可解释的运行机制。
(三)具有实际应用。相关模式已经落地实施,并实际带动多家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不得仅以规划方案、意向协议、平台建设方案等作为申报依据。
(四)成效能够核验。能够提供被带动企业名单、产业/供应链/园区协同关系、系统平台应用记录、业务协同数据、数字化改造成效等佐证材料,主要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五)具有推广价值。模式具备一定标准化、模块化特点,可复制落地,能够为同行业、同类型集群、产业链内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示范参考。
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申报1个数字化转型创新模式。确属不同产业链/园区载体、不同赋能机制且实施内容相互独立的,可分别申报。对核心平台、赋能机制、带动企业及实施内容基本相同,仅名称不同的,不重复认定为不同模式。
申报主体应依法设立并正常经营,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严重失信及其他不适宜参与本次征集的情形。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转型模式申报书》,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模式基本情况、协同带动关系、主要做法、数字化赋能机制、带动企业实施成效、复制推广价值等。同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实施成效数据及其他能够证明模式真实性和带动成效的材料。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六、征集程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发布入选名单,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推荐和争取支持。
七、有关要求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结合本辖区产业基础和试点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虚构带动企业、夸大实施成效等情形的,取消本次资格;已经入选的,按程序撤销相关结果。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联系人:孙先生、郝先生,联系电话:88308273,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9室。
附件: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链式”转型模式申报书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