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精神,持续巩固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中医优势病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焦中医药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中医优势病种,深化区域协同和上下联动,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专科协作和联盟建设,将优势病种的诊疗规范、技术方法、管理经验向下延伸,建立覆盖“防-治-康-管”全流程中医药优质服务方案和服务模式。同时,支持开展基于大数据和真实世界的中医优势病种管理和临床效果评估,赋能中医药临床高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中医优势病种建设专项

以中医优势病种为核心,在区域医联体、专科专病联盟等中医优势专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基础上,联合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组建多学科诊疗团队,融合针灸、推拿等中医综合干预手段,提供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建立纵向集成的分级诊疗服务流程,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分工,完善双向转诊与资源下沉机制,实现优势病种在医联体内有序流转、连续服务。坚持中医药防、治、康全程管理特色和优势,围绕优势病种优化形成适宜分级诊疗、可复制推广的综合干预方案,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评价。组建分层指导专家团队,通过下沉帮扶、基层工作室建设、人员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系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优势病种服务与管理能力。

(二)中医优势病种评估与管理提升专项

坚持数据赋能、标准引领、评价驱动、转化支撑。针对本市或区域内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通过多源数据系统性挖掘,构建涵盖临床成效、服务质量、中医药内涵、运行效率等多维度的评估框架,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彰显中医药优势、共识度高的量化评价指标与数据采集标准。建设智能化中医优势病种数据采集和监测评估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指标动态监测、智能分析评估、可视化展示与报告自动生成功能,开展定期数据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模型和评估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中医优势病种建设专项

面向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单位、上海市中医重点专科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及相关建设和推广经验,中医药临床能力突出、专科团队具备较强的能力和学术影响力。申报病种应为中医特色鲜明、疗效确切、临床路径清晰的优势病种。

市级中医医院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市级医院申报不超过1项,区级医院由各区审核,每个区申报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应为符合要求的临床科室负责人。

(二)中医优势病种评估与管理提升专项

面向市级医院、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政策研究机构等。申报单位应具备中医药研究、卫生政策研究、数据科学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每家申报单位限报1项。

四、建设周期和经费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项目市级资金支持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鼓励项目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项目验收通过、中止或撤销后,项目结余资金应按财政关于结余资金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请根据要求填写《中医优势病种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将《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签名并加盖公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及电子版本于2026年10月25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

2.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择期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项目过程管理委托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监管处张老师

联系电话:23117923

2.上海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管理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18911225

报送地址:宛平南路725号龙华医院11号楼823室

电子邮箱:zyjgc@wsjkw.sh.gov.cn

 

附件:2026年度中医优势病种建设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