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有关要求,我委拟废止《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津发改双碳规〔2023〕8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fzggwhzc@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6年10月15日
按照《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6〕8号)有关要求,我委拟废止《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津发改双碳规〔2023〕8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fzggwhzc@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