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广州市依法注册,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三)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和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四)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符合条件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据实填报。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一)在2025年度名单内且当前高企资格有效的企业:可于2026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
(二)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
(三)以上两类企业申请截止时间均为2027年4月10日。
三、增值税加计抵减办理程序
企业在系统填报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每月2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会签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结果后,将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结合地市审核意见,确定政策享受名单。
省税务局将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送的政策享受名单,录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后,已列入名单企业即可申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已列入名单企业在申报期内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根据相关提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四、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pdf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人:黄耀熙,电话:020-8073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