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第二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推荐项目的申报质量,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推荐项目遴选工作。对遴选通过的优秀项目,择优纳入我局推荐名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利权人注册登记地在广西辖区内。

(二)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发明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奖专栏”(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94/index.html)下载。

(二)附件主要包括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上的备案证;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对象仅限使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的项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等推荐名额项目以及通过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渠道参评的项目,可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正式通知后,我局将另行组织申报。

(二)请各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本次遴选工作只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无需纸质盖章版,由各市市场监管局收集汇总,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邮箱:gxzscqcjc@163.com。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熊康,0771-580885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