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与中试验证平台,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7年度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建设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主筹措运营资金能力。
2.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严格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必备的行业认定资质,以及清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和合规的收费标准。
3.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设施设备及制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标准要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4.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概念验证中心专业条件
1.具备概念验证所需的固定场地和配套设施,用房使用权自申报之日起不少于5年,验证分析用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2.建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50%;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的顾问专家团队。
3.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一年度,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移转化的概念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2项,或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
(三)中试平台专业条件
1.具备中试服务所需的固定场地和配套设施,用房使用权自申报之日起不少于5年;拥有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计量测试仪器及专用软件,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至少拥有1条中试线。
2.建有专业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60%。
3.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前两年度,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移转化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
(四)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要求,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
2.申报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与已认定的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验证、中试内容重复或者相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认定的,只受理一类。已获认定的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概念验证中心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申请单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认定申请书》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至市县(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建设实施方案、运营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及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制度材料;所在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安评、环评报告,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材料,相关行业认定资质,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证明;固定场地佐证材料(现场照片、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价值20万元以上设施及软件佐证材料(购买或租赁协议、照片等);人才队伍佐证材料(学历证、职称证、聘任证明或可证明工作经历资质的材料);联合共建协议(非共建无需提供);概念验证中心提供前一年度、中试平台提供前两年度服务项目及收入佐证材料(服务协议、收入发票等);前一年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能反映成果来源、技术支撑的其他说明材料及佐证材料。
(二)初审推荐
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市、县(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创新发展需要,择优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并对推荐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及涉及的安全、环保、科技伦理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第一批项目集中评审工作于2026年11月30日开始。
四、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0951-8238002、8238005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处 0951-5013176
(二)技术支持
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0951-5011204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