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26年10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延政办发〔2025〕3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