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各类科技创新主体聚焦产业技术难题,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和壮大科技型企业,着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平台能力提升,扎实开展科学普及,全方位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6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申报范围

1.支持开展产业技术攻关。具体要求详见高新技术领域、民生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开展科学普及。具体要求详见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3.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体要求详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4.支持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具体要求详见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广元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3.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三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9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9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所有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科学普及项目、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可不匹配自筹资金)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需上传社保缴纳证明。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市科技局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市级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市级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四)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3.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五)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上传。

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2月1日起,科学普及项目执行年限为1年(2027年11月30日),其他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2028年11月30日)。

5.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7.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在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涉密资料。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gykjj.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广元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各县(区)、广元经开区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8时。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系统推荐项目和报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预审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3日,对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预审查,对必要附件有缺项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允许补充提交。

五、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南段93号),联系人及电话:杨洋 0839-3322187。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1.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科创飞地”孵化器能力提升项目

产业科技促进科梁麟 0839-3261096

2.民生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科学普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能力提升项目

民生与农村科技科:张丹 0839-3271072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成果转化科:杜阳 0839-3235536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汤浩澜 0839-3267807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彭 杰 028-85231642

(四)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苍溪县:董官勇0839-5265537

旺苍县:柯礼京0839-6203008

剑阁县:邹 荣0839-6601748

青川县:郭文平0839-6050508

利州区:李金凤0839-5579709

昭化区:朱 鹏0839-8722708

朝天区:田 潇0839-8622374

广元经开区:李 辰0839-3612337

七、特别申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839-3269691。

 

附件:1.2026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民生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申

报指南

3.2026年度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4.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5.2026年度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6.2026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2026年度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

 

一、重点产业链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1.新材料。开展铝基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先进材料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高导电率超耐热铝合金材料及导线研发、硅藻土轧制油萃取及再生技术、高温高倍率磷酸铁锂电池技术、铝基产业工业余热高效回收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制、退役光伏组件中有价金属物理冶金绿色提取技术、工业PVC水池布/输送带专用高耐候单组分聚酯PU胶开发与产业化技术攻关、川西北碳酸锰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等。

2.人工智能。开展智能机器人、AI大模型、智能化平台等技术研发;重点支持自动涂胶压铆机器人研发、基于“氢-电混合动力系统”中大型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研发、面向移动互联网生态的人工智能驱动隐私合规智能审计与风险治理平台、面向公安业务场景的AI大模型智能防护安全技术研究、服装AI智能设计与生产系统、基于多源气象数据融合的广元市儿童呼吸系统疾病智能预警与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城市环境下低空无人机探测识别雷达技术研究等。

3.能源化工。开展氢能、新型储能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面向电解铝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型DC-DC储能直充直放技术研发、低压高密度固态储氢等。

4.科技服务业。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数智化水平,优化提供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等专业技术服务,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应用。重点支持面向铝基新材料产业的区域性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新型装配式建筑研发技术攻关、以翠云廊为样本的古树名木生态资源价值(GEP)核算规范研究等。

(二)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期内,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或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新工艺1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形成科技成果1项以上;项目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请经费

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企业牵头的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应是相关领域具有科研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牵头的项目,须与市内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2.企业牵头的项目须提供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为2∶1,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

3.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在项目名称后标注领域,即“项目名称(新材料/人工智能/能源化工/科技服务业)”。

4.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

二、瞪羚企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基于人工智能的充电桩智慧管理平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一)研究内容

围绕充电桩管理平台智能化升级,重点研究以下内容:1.多协议设备泛在接入技术:研究OCPP、MQTT等多种通信协议的适配与统一接入方案,解决不同品牌充电桩“数据孤岛”问题,实现跨品牌设备的统一管理与调度;2.基于AI的充电负荷预测与有序调度技术:研究融合气象、节假日、历史充电行为等多源数据的充电负荷精准预测模型。3.充电设备智能运维与故障预测技术:基于设备运行数据构建故障诊断与寿命预测模型,实现从“事后维修”向“预测性维护”转变。

(二)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期内,支持2万台级充电设备并发接入与管理,单台设备通信报文响应时延≤200ms;基于AI的故障预测准确率达90%以上,提前预警时间≥30分钟;在线可调控充电桩执行有序充电策略,负荷削峰能力≥20%,在电网高峰时段调节单桩输出功率,功率调节响应时间≤30s;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

(三)申报单位

2025年度备案的瞪羚企业。

(四)申请经费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要求

企业牵头的项目须提供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为2∶1,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附件2

 

2026年度民生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一)生物医药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围绕广元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需求,依托秦巴山脉“天然药库”资源,重点支持道地药材良种提纯复壮与生态种植、中药材鲜切加工、中药活性成分高效绿色提取与生物合成、药食同源健康产品与功能性日化产品开发等方向。

考核指标:

1.实现生物医药关键技术突破1项以上(如道地药材良种选育、中药活性成分绿色制备、生物合成技术等)。

2.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新工艺1类以上,工艺水平市内领先。

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

4.形成新药临床试验申请(IND)材料、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或质量标准等代表性科技成果1项以上。

5.预期实现新增销售收入、降本或提升附加值等显著效益,对提升广元道地药材品牌、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药农增收有积极贡献。

(二)现代种业与绿色高效种养

聚焦粮油、特色经作及畜禽水产,开展优异种质资源搜集、鉴定与创新利用;综合运用杂交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倍性育种等技术,选育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系);推进畜禽、水产地方良种选育与配套系改良。集成示范粮油、特色经作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攻关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及疫病绿色防控关键技术,推进种养环节智能装备配套与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

1.实现种养关键技术突破1项以上(如新品种选育、绿色高效栽培、生态健康养殖等)。

2.选育或筛选优良品种(系)1个以上,高效绿色种养模式1种以上。

3.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1项以上。

4.形成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品种审定(登记)材料或示范样板等代表性科技成果1项以上。

5.亩均效益、生产效率或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生态农业和形成可推广种养模式有积极影响。

(三)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

聚焦我市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加快攻关初加工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营养与风味保持难等关键技术瓶颈。重点支持广元特色食品饮料高值化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特色农产品品质快速检测与质量安全控制等方向。

考核指标:

1.突破精深加工关键技术1项以上(如功能性成分提取、生物合成、食品饮料高值化开发、营养风味保全等)。

2.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新工艺1类以上,工艺水平市内领先。

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

4.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技术标准等代表性成果1项以上。

5.预期实现新增销售收入、降低损耗或节约加工成本等显著效益,对区域品牌提升、农户增收、就业促进和食品安全保障有积极贡献。

(四)科技文旅融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推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数字孪生、混合现实(MR/AR)等前沿技术与文旅康养产业融合,重点支持蜀道文化与广元特色文旅资源数字化活化、沉浸式文旅体验场景开发、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建设、文化遗产智能识别与数字化保护等方向。

考核指标:

1.实现前沿技术突破1项以上(如多模态理解、轻量化MR、高真实感渲染、文物病害智能识别等)。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1项以上并实现应用验证。

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

4.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系统、平台、工具链或标准规范等代表性成果1项以上。

5.直接带动文旅及相关产业收入增长,培育“AI+文旅”、数字内容等新业态,提升游客体验,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培育数字技术类新职业,带动就业,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模式。

二、申请经费

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1.须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单位应具备相关技术优势或研发能力。

2.企业牵头的项目须提供配套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为2∶1,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

3.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在项目名称后标注领域,即“项目名称(生物医药/绿色高效种养/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文旅融合)”。

4.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各县(区)、广元经开区,市级部门限推荐2项。

附件3

 

2026年度科学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科学普及项目申报书”)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一)重大科普活动示范引领项目。

支持方向:通过重大科普活动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市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开展,提升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科普知识传播的能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通过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单独出具推荐函(附证明材料)。

考核指标:

1.承办广元市“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启动仪式、广元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等活动。

2.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与活动相关的新闻3篇以上。

3.按省、市要求推荐科普讲解员不少于2名、科普作品不少于2部,完成报名、材料报送和参赛参评。

4.组织省市科普基地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科普活动,开展科普研学游活动。

5.围绕科普人才培养、致富技能、防灾减灾等,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培训活动。举办系列线上或线下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要求累计线上线下参与人次不低于2万人次。

(二)科普传播推广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方向:立足广元地域特色和川陕甘结合部协同发展定位,围绕广元、陇南、汉中三地协同发展格局,促进科普资源互通、活动联办、人才共育,推动科普工作融合发展。构建“市级统筹+县区联动+部门协同”三级工作体系。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帮扶科普试点,推动科普工作全域覆盖、纵深推进。

申报条件:具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普活动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考核指标:

1.举办科普培训活动1场,单场线下参与人数200人以上。

2.联合开展广陇汉、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帮扶等科普活动1次以上。

3.开展市级科普基地的管理评估工作,对全市科普基地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份。

4.组织我市选手积极参与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陇南及汉中科普讲解大赛,四川省优秀科普微视频及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5.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科普相关的新闻3篇以上。

二、申请经费

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5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1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附件4

 

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支持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工业当先”的发展思路,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及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建圈强链”需求,开展创新成果及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1.先进材料。支持开展铝基、硅基新材料关键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重点实施铝基、硅基隔热喷涂工艺及成套装备产业化落地、智能诊断系统场景化应用示范;开展防护装甲性能优化及成果推广;推进低功耗DSP芯片国产化替代升级成果落地应用。

2.能源化工及建材家居。支持开展先进储能技术转化及产业化应用、能源智能开采关键技术应用与推广、绿色家居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应用及产业化。

3.食品饮料。支持开展火腿发酵调控及标准化加工技术应用与产业化、果酒品质提升与标准化加工技术应用与产业化。

二、考核指标

项目示范期内,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或形成行业、企业标准1项,实现成果转化产值1000万;培养技术经纪人1名。

三、申请经费

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五、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2.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应签订相应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3.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各县(区)、广元经开区限推荐1项。

4.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

5.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获得中试投资200万元以上),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6.转化成果必须是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优先支持近三年来获四川省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

附件5

 

2026年度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指南

(该指南在线填写“广元市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动科创岛建设运营,建设成果展示大厅、路演大厅、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科创孵化器等服务区,拓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功能,转化落地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

(二)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内,建成与科创服务定位相匹配的实体空间,建成科创岛成果展示区、路演对接区、科创孵化区、中试基地(平台)、研发中心等功能分区不少于2个,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引育科技服务机构1家。定期开展成果转化相关活动不低于4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引进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发布国际国内先进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登记省市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

(三)申请经费

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二、“科创飞地”孵化器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支持飞地孵化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孵化服务功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步开展科创岛飞岛建设;对接更多的高校院所、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优质项目和人才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在广落地转化;开展项目路演、合作交流、技术沙龙、投资推介等活动。

(二)考核指标

项目实施期内,线下引进符合广元优势主导产业的优质企业累计不少于3家,线上入驻企业累计达10家以上;培育科小、高企等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储备项目5个以上,累计转化落地广元项目不少于1个;组织品牌及招商推介活动不少于2场;开展线上或线下项目交流对接不少于2次。

(三)申请经费

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能力提升项目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集成应用、涉农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搭建、园区数字化管理能力提升等方向,争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考核指标

1.突破园区主导产业核心共性技术1项以上,形成技术集成方案1套以上。

2.推动园区内新增入库高新技术企业1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以上。

3.为主导产业提质升级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指导服务不少于500次。

4.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转化应用3项以上。

5.园区主导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明显提高,对省农高区创建形成实质性支撑,带动企业创新投入和产业产值稳步增长。

(三)申请经费

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附件6

2026年度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财政

资金

 

自筹资金

 

项目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