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化工产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解决市级相关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缺少统一依据、预算申报口径不一、资产重复购置或能力短板并存等问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绵阳市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专用项目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绵阳市市级化工产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10月19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81574428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支出标准》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北街12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邮编621000)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并在信封上注明“《支出标准》意见”字样。
附件:1:绵阳市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专用项目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10.13
2:绵阳市市级化工产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3:《绵阳市市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检测专用项目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4:《绵阳市市级化工产品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配置及支出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5: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

